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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程序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拟征收潢川机场进场路土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目的:机场进场路是潢川机场项目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建设潢川机场先导性工程。已经潢川县发改委备案(2020-411526-54-03-082524)。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文件要求。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及面积:本次拟征收土地为潢川机场进场路(国道312-桃林机场)全长约1960.74米,红线宽40米,其中,邻G312两侧各96mx100m景观绿地,征用土地约177.631亩(见附图)。征地范围内具体土地调查结果以实测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潢川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来源:潢川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