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县内停车秩序,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柔性执法、温情执法的理念,潢川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研究决定,在静态交通执法过程中提倡“十分钟到场”可免于处罚的执法方式。只要车主关注“潢川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绑定车主信息。执法人员发现违停车辆,系统提示该车辆相关信息,只要满足可免于处罚条件的(尚有违停未处理的不符合免于处罚条件),可暂不下达“违法停车告知单”,先向车主发出一条微信提醒“请十分钟内将车辆挪移”的事先告知信息,只要车主在十分钟内驶离违法现场,即可免于处罚。
虽然我局推出一系列人性化执法方式,但仍有部分车辆目无法纪,任性停车,给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不便,造成道路交通环境混乱。为了制止多次违停拒不接受处理的违法现象,近期县城市综合执法将对五次以上违停不处理的车主,采取行政强制拖移车辆和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措施。
特别是针对以下八种情形将被采取强制拖移措施:一是影响交通的违停车辆;二是影响重大活动、重大会议的违停车辆;三是影响市政工程或重大项目施工的违停车辆;四是拖移占用消防通道、生命通道的违停车辆;五是拖移长期占用公共空间的“僵尸车”;六是任性停车故意停放在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车辆;七是不服从交通管理的车辆;八是多次违法停车且拒不处理的车辆。
衷心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一起通力携手共同营造畅通、有序、和谐、优美的道路交通环境。